11月9日上午,学校教育专项资金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在中原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同志,总会计师王建鸿同志、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办公室主任阮世喜同志主持。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蔡明辉同志传达了《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两起挪用教育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发放福利津补贴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介绍了我校开展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全校各单位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根据工作方案和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总会计师王建鸿同志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就如何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提出相关业务要求。着重介绍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国拨资金的相关政策要求,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进一步规范各类经费支出,不断加强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经费使用规范安全。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同志就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做到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校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亲自抓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做到“两个覆盖”。专项检查工作要覆盖到全校各二级单位;要对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套取、挪用各类专项资金放福利、津补贴等违规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三要做到“三个把握”。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学校工作方案,准确把握自查、核查、抽查等阶段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履职尽责;准确把握专项检查工作重点,聚焦教育专项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推进;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不能自查自纠进行整改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万清祥同志强调,各单位要按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学校专项检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做好政策答疑解惑,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教育情况和为民服务意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