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原则
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2、填写“举报内容”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3.对反映问题不是举报受理范围的,如署实名反映,由纪委办、监察处统一整理后,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信访举报途径
1.信函举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委办公室(收) 邮编:430073
2.来访举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委办公室中原楼606
3.电话举报:027-88386336 (兼传真)
4.邮箱举报:jw@z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