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航程关键时,没有把握住自己

作者:系统管理员(2017-04-20)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常务副局长廖子中的自我忏悔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廖子中,由于放松思想改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没有把握住自己,最终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于2000年10月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现在湖南省属某监狱服刑改造。经过几年“炼狱”的反省,廖子中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日前,笔者在监狱采访了他。他对自己堕落为阶下囚的犯罪经过和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
 
      依靠组织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我曾有过辉煌的过去,但由于没有把握住自己,滥用职权,一步步堕入犯罪的深渊,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我是和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同龄人。1949年新中国诞生前夕,我出生在革命老区湖南浏阳的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贫困的生活、艰苦的环境、淳朴的民风,不但使我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勤奋执著的优秀品格,也使我深深明白,作为一无靠山二无背景的农民儿子,要跳出农村,改变祖祖辈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从小学到大学,品学兼优的我在父母亲朋勒紧裤带节衣缩食的供养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下,顺利完成了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大学毕业后,我从基层干起,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努力拼搏,生活上艰苦朴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很快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在组织的亲切关怀下,我29岁就担任地委农村工作组组长,42岁到省工商局任职,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为当时比较年轻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如果自己把握好人生的正确航向,前途无疑是光明和平坦的,但是,我却在人生航程的关键时刻,没有把握住自己,是非不分,良莠不辨,给自己清清白白的履历染上了这辈子再也不能抹去的污点,成了与死神擦肩而过的阶下囚,从而写下了人生最惨痛的败笔。
 
      回想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钱物,是在1995年春节。在此之前,经人介绍,我结识了从事个体印刷业务的黄某,随后她以拜年为名,到我家送了一副金手镯。望着金灿灿的手镯,在收还是不收的问题上,我的脑海里产生了激烈的斗争。无功不受禄,她肯定是有求于我,为人办事,得人钱财理所当然;但是以前除了亲戚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我从没有收过任何人的贵重礼物,如果收了肯定会违反党纪。黄某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马上安慰我说:“廖局长,我又不找您办什么事,能与您这样平易近人的领导交朋友,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这点见面礼只是个小小的意思,算不了什么。”经她巧言一说,我也就心安理得地不再推辞了。后来,我得知这副金手镯价值4400多元。其实,世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久,黄某请我帮忙接收一个大学毕业生。当然,这对我来说只是小事一桩,事成后我顺利拿到了4万元“辛苦费”。看着这笔巨款,我心里也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不安宁,但后来见一直平安无事,于是就自欺欺人地把它看成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不是受贿,心里也就踏实了。
 
      尝到甜头后,为了能承揽到全省工商系统的印刷业务,大赚一笔,黄某夫妇“再接再厉”,继续在我身上下功夫。几经试探后,他们在我家承诺将从印刷业务利润中送给我20万元,并当即写了一张借我儿子20万元的借条给我。投桃报李,不久后我在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全省营业执照必须归口到黄某与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合股开办的印刷厂统一印刷。天有不测风云,这张“借条”后因案发没有兑现。
 
      贪欲的闸门一旦大开,就一发不可收。自从收了黄某礼金礼物的“口子”一开,此后在收礼的问题上我就不再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了,胆子越来越大,对送上门来的钱财,不论大小,一律笑纳。
 
       一天,某开发公司经理陈某来到我家,以帮忙交集资建房款为名送给我5万元。后来,我在该公司因未年检受处罚等问题上对其给予了“关照”。广州姓李的两兄弟,为感谢我核准其在湖南成立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于1997年2次共送我3万元。后来,我又出面帮助该公司处理了传销人员闹事事件,又拿到1万元。1999年6月,河南一家卷烟厂的8车烟叶被常德市工商部门查扣拟予没收。张某受该厂委托,请我对此事给予关照,送给我一块价值1.64万元的欧米茄手表。我在听取相关汇报时,指示常德方面对8车烟叶立即放行。后来,这8车烟叶被罚款放行。
 
      在疯狂收受贿赂的同时,我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非法组装进口汽车是我国法律严令禁止的,也是工商部门严厉打击的。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为给本单位创收和自己谋利,我和省工商局其他领导明知故犯,采取假没收、低估价、真罚款放行的手段,对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3次组织的59台无进口证明小汽车作了违法处理,上报国家工商局骗取了《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然后低作价将车交省机电设备总公司销售,销售款除上缴有关部门外,其余都退还给了周某。我从中收受贿赂52万元及一块价值1.2万元的帝舵牌手表,给国家造成了2800多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在对同以上性质一样的另外50余台车辆的处理上,我个人得到了好几万元的好处费,而给国家造成了18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1998年下半年,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接到港商林某向我省烟厂出售走私香精的举报信函后决定立案查处。林某派其弟先后2次专程到长沙找我帮忙,共送我6.8万美元。我先以“不要影响烟厂生产”为名向有关办案人员打招呼,随后又借故未将公平交易处建议把此案移送深圳市工商局查处的报告签发,致使该案不了了之。
 
      由于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在膨胀的贪欲驱使下,我铤而走险,利用主管查办案件、审批公司、规范经营、分配业务、人事安排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万多元(其中未遂20万元),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00年10月31日,是我这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我站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无可奈何地接受法律的严厉判决。当听到法官宣布判决我为死缓时,我眼前天昏地暗,脑子一片空白,绝望极了,人一下子瘫下去了。
 
      我的犯罪行为不仅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也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我愧对党组织和家人
 
      2000年底,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浑身冰凉地被押送到了监狱。一进入监狱,两扇黑森森的大铁门就“咣当”一声关闭了,它意味着我将开始耻辱的服刑生活。在高墙里,对任何人来说,不管你原来的职务有多高,背景有多深,与那些抢劫、盗窃、强奸、贩毒犯们没有两样,整天与他们吃住、劳动、学习、训练在一起,时时硬着头皮忍受他们的讥讽和嘲笑,吃的是口味很差的囚食,穿的是灰不溜秋的囚服,住的是十几个人一间的拥挤囚室,从前那种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众人羡慕、大家巴结的日子已经如过眼烟云,一去不复返了。面对戒备森严的高墙电网,看到裹在身上别扭的囚服,我心如死灰,黯然神伤,阴沉沉的沉闷空气,更使人在心理上涌起一种难以承受的孤独、寂寞和烦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应了我们家乡的一句老话:木匠戴枷自作自受!
 
     “莫道炎天无冷气,几阵秋风透心寒”。入狱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我都是在悔恨和愧疚中苦苦煎熬。特别是因为自己的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给单位和行政执法机关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使我深感愧对几十年培养我的党和人民,愧对几十年关爱支持我的父老乡亲。每当夜深人静时,我特别思念和牵挂自己的亲人。我的犯罪,给本是一个温馨、美满、幸福的家以晴天霹雳,把亲人一下震懵了、震垮了。80多岁的老母因儿子的犯罪,食不甘味,寝不安神,成天以泪洗面;妻子因丈夫的犯罪,精神备受打击,身体突然垮了;弟弟因哥哥的犯罪,忧虑成疾,患上心脏病,不得不住进医院;岳父因女婿的犯罪,旧病未愈,又患脑溢血,临终前我都未能见上一面;年幼的儿子因父亲的犯罪,曾一度在难以名状的压抑中不知所措……我愧对几十年朝夕相处的亲人,是我把他们给害了。可这一切怪谁呢?责在自己,罪在自己啊!我一生都不能宽恕自己。
 
      失去自由的高墙生活,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深深孤独,就如同浩瀚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茫茫人生路,无尽的悔恨,无尽的愧疚,它撕心裂肺一样煎熬着我。我能怪命运的不公吗?我能怨天尤人吗?不能!因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自酿苦酒自己喝,我为自己的犯罪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造成了自己的人生悲剧。几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反省自己。痛定思痛,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有牢固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行使权力错位。1996 年8 月,我接管了省工商局的经济检查工作。当时,社会上一些人用合法和非法进口的小轿车散件,在国内非法拼组装成整车,他们为了使这种非法活动合法化,以便最后能用合法手续上牌上户,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省工商局处罚,再由省局报经国家工商局核发进口汽车罚没证明书。这样,进口汽车罚没证明书,实际上就成了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准生证”。为此,一些人将骗取进口汽车罚没证明书,作为他们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活动的主攻目标。我深知经济检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清楚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人惯用的手法和企望的目的,更懂得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以及对国家的危害。因此,开始时我还能坚持一条原则,就是“把住关,不松口”。可这样一年下来,罚没收入大幅度下降,局里的经费更为紧张。面对这种状况,我时时感到一种压力。在我看来,经济检查是局机关罚没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我接管这项工作,局机关的罚没收入就大幅度下降,这肯定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不仅影响到局机关的整个收入,影响到局机关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我主管的被认为最有权威的经济检查工作的地位,我这个主管局长脸上无光,威信也会大打折扣,更会影响到以后的升迁。正是这种错误的认识,使我思想上行使经济检查的权力天平开始倾斜,认为不能再坚持“把住关,不松口”的原则了,不能再“抱着金饭碗讨饭吃”了。加上这时局里有人反复向我建议,主张继续抓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罚款放行,我顺水推舟也就在所难免了。由于各方思想一拍即合,我便从单位的局部利益,从所谓经济检查工作的地位和个人的威信出发,对这个建议予以同意和支持,并在我接管这项工作一年后的1997 年下半年至1998 年上半年,滥用手中的权力,为近200 台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合法化和申领进口汽车罚没证明书开绿灯。尽管因此为局里创收了数百万元,但却给国家造成了数千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从而严重败坏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我的滥用职权,使本应是查处和打击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成了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活动的通道。我作为省工商局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和主管领导,这种权力使用的错位,成为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有牢固地确立正确的政策观,执行政策错位。早在1993 年10 月,国务院打私办发出通知,停止对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罚款放行,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律没收。随后,国家工商局也发文,作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我对处罚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这一新的政策规定是清楚知道的,但对于是否立即贯彻执行这条新的政策规定,思想上产生了犹豫,行动上出现了徘徊和动摇。一方面,我认为大气候大环境如此,很多地方基本上没有执行这一新政策规定;另一方面,我又认为执行政策就是要敢于变通,善于变通,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办不成事情。在这种错误认识和思想的指导下,我对新的政策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搞为我所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默认、默许和同意了对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的罚款放行。我在执行政策上的这种严重错位,导致了政令不通,政令不畅。令不行禁不止的结果,实际上是支持和纵容了非法拼组装进口小轿车行为,这也是导致我犯玩忽职守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有牢固地确立自警自律意识,价值目标错位。我在工作中,不论是行使权力的错位,还是执行政策的错位,究其深层原因和思想根源,还是利益的驱使和私欲的驱使。个人利益使私欲膨胀,私欲膨胀又使行使权力和执行政策更加错位。这种权力和金钱的结合,权力和金钱的置换,将我一步步推向了犯罪的深渊。当我滥用手中权力为别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别人事后给我好处时,我渐渐地由开始的拒绝到后来的收下,由收时的惶惶不安到后来的心理自我安慰。还荒谬地认为,别人送我的钱,我是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才收下的,又不是索拿卡要,又不是公款,而是朋友个人的钱,加上又是两个人一对一的事,除了他知我知,谁也不知,出不了什么问题。但这一切只能是自欺欺人而已。最终,我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处死缓。对金钱的贪恋和追求,使我付出了几乎是灭顶之灾的惨痛代价。
 
      在努力改造、争取新生的同时,我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反思,希望能给后人以警示
 
      前不久,我在狱中仔细阅读了《镜花缘》这本书后,感受很深。书里面写了个“自诛阵”。讲的是武则天消灭徐敬业后,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在长安城外建了东西南北4座高关,分别寓意为“酒”、“色”、“财”、“气”,统称为“自诛阵”。凡入阵者,见酒就醉,见色就淫,见财就贪,见气就怒,无不自取灭亡。有位仙人说出了其中的天机:“凡在阵中被害的,那都是自己操持不定,以致如此,何能怨人?”原来“自诛阵”就是自己找死之地啊!有个叫宋素的人不动刀枪勇闯“自诛阵”而凯旋,他在“色”、“财”两道关中,操守坚定,意志坚强,战胜了色欲和财欲的诱惑。借古喻今,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道德的力量可以战胜邪恶,浩然正气可敌妖魔鬼怪!“自诛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利欲熏心,正气不足,把握不住自己。由此,我联想到自己失败的人生,就是毁于“自诛阵”,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幸福的家庭和党的事业,忘记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抛弃了共产党人的道德、品格,背叛了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在金钱面前心荡神迷,屈膝投降。在诱惑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处处存在“自诛阵”,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修道德之身,养浩然正气,严于律己,挡住诱惑,打破形形色色的“自诛阵”。
 
      首先,人的一生要把握好自己,慎走旅途每一步。我的惨痛教训说明,人生之路并不都是平坦的,有荆棘,有坎坷,还有陷阱。要走好旅途每一步,贵在把握住自己,把握好自己。要使自己的人生天平不倾斜,必须真正领悟人生的真谛和做人的准则,真正懂得什么才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想问题做事情,常自警自律,明知可为才为之,切不可明知不可为还为之。如今,我才真正醒悟到,身为领导干部,在权力问题上把握不住自己,把握不好自己,碰壁摔跤,甚至落入陷阱,走上犯罪,则是迟早的事。领导干部把握好自己,最根本的是心中时刻想着两头,一头是中央,一头是群众。我在人生旅途的关键时刻没有把握好自己,就是淡忘和丢掉了这个根本,终于导致犯罪。
 
      其次,人的一生要淡泊名利,保持知足常乐心态。回头审视自己,如果没有党和人民的培养,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不可能走上领导岗位,而且就生活条件来说,我比普通群众要好得多,应该知足了。可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看到那些富起来的人中间,有的并不是靠勤劳,而是靠钻市场经济规则还不健全的空子,靠不正当途径发财的。在攀比中思想就出现了失衡。这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回想中央和省里关于廉洁自律的三令五申,是从根本上对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可那时文件是看了学了,就是没有真正触及灵魂,没有自我警醒。最后,便由思想上的失衡走上仿效,结果想得到的不仅得不到,而且连已得到的也失去了。惨痛教训使我彻悟,人生不少烦恼,多由一个“贪”字引起,人间诸多祸患,也多因一个“贪”字招致,“利”字右旁是把刀,贪恋和追求金钱,则会撞在刀口上。到头来,身败名裂,身陷囹圄,酿成悲剧,悔之晚矣。
 
      最后,面对法律,勿存侥幸心理。回想我思想的突变,是从渐变开始的。我参加工作后,自认为工作踏实,生活严谨,从无不良嗜好,主观上也没有违法乱纪的想法,用不着天天自警自律吓唬自己,把神经绷得紧紧的。可就在我自鸣得意飘飘然之时,致命的错误也就开始了,由过去思想上比较警觉,发展到思想警钟停摆,最后到思想防线的崩溃。就是在这种不知不觉的渐变中,我的理想信念慢慢淡漠,权力观、价值观开始扭曲,抵挡不住各种诱惑,最终导致了犯罪。犯罪后,又心存侥幸。当我行使职权和执行政策发生严重错位时,也曾想到过法律后果,但我更多的是想到大气候大环境如此,法不责众;当我人生价值目标严重错位,收受贿赂时,也曾惧怕和惶惶不安,但又觉得未必那么倒霉,就一定被我撞上。可残酷的现实将我的这种侥幸心理击得粉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乱纪,躲过了今天,躲不过明天,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一旦东窗事发,就追悔莫及了。
 
      宋元之际,世道纷乱,学者许衡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有棵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只有许衡不摘。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摘梨,许衡说不是自己的不能摘。别人说乱世还管这么多。许衡正色说,梨虽无主,“我心有主”!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各种诱惑,每个人都要像许衡那样做到“我心有主”。我理解这个“主”就是党性原则,有了这个明目修身的“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才会拒腐蚀永不沾。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任何人总有退出历史舞台的那一天,借用一句话,要‘安全着陆’。功名利禄的思想太重了没有什么好处,会使自己不得自由。”他的这番话,对于党员干部修身立业,保持晚节,可以说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可惜的是,我直到栽进高墙失去了自由之时才真正明白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已经太晚了!
 
      犯罪可耻,更是痛苦。春风得意时不知愁滋味,身陷囹圄后才晓失去自由、失去亲人的悲哀,往日的欢乐已经成了梦中遥远的回忆。血的教训,使我追悔不已!如果我的悔悟能给人以某些警示的话,就算是我这个戴罪之人对社会尽的一点微薄之力吧。
 
      最后,我想以自己的人生悲剧再一次警示广大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特别是重权在握又撑“顺风船”的时候,决不能忘乎所以。慎用权力常自省,莫留遗憾恨终生,因为自由一旦失去将不会再拥有。愿我的前车之覆,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后车之鉴。(嘉 伟)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