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2017-04-20)

                            中南大党字〔2011〕42号
各学院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省委、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校党委决定于今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在全校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教育主题,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重点,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为全校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廉政党课,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政人员廉洁办事、教师廉洁从教。
  (二)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学校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进行参观;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开展一次示范教育活动。邀请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所表彰的全省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为全校党员干部做先进事迹报告。
  (四)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照《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及学校《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主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好思想发动工作,营造好宣传教育氛围,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注重特色,讲求实效。在宣传教育月期间,各二级单位要能够立足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突出各自活动亮点,力求把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介,做好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6月15日前各单位至少要上报1篇工作信息至校纪委。
  (四)做好总结,纳入考核。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进行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稿报送校纪委(电话(传真):027-88386793,邮箱:
jw@znufe.edu.cn)。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