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央、部、省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和我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作者:系统管理员(2017-04-20)

 一、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1月14日和16日,中央召开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就反腐倡廉建设作了讲话。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1月21日至22日,湖北省召开了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就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讲话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作了讲话,省纪委书记宋育英作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1月24日至25日,教育部召开了2008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同志作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报告。 
胡锦涛同志讲话的主要精神: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一是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干扰市场资源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发挥,损害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是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阻碍依法治国进程,损害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降低国家政权机关的公信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动摇理想信念,滋长腐朽落后思想,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四是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干扰社会管理,侵害人民权益,引发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对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五是违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五个建设要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哪一个方面不抓紧、不抓好,都会影响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
第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有的领域案件发生率仍在上升。二是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三是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居高不下,党员、干部受到刑事处分的案件有所增多。四是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不廉洁行为。
(二)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
——改革创新,就是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惩防并举,就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统筹推进,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重在建设,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防止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
二是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大案要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广泛,必须切实解决。我们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
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
(1)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2)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
(3)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是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神生活,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我们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我们的干部又是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骨干力量,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这里,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了政治纪律问题,并提出了“六个绝不允许”: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
第一,要完善总体部署。
第二,要加强工作指导。
第三,要狠抓工作落实。 
   
   二、2008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任务
根据中央、湖北省和教育部会议精神,尤其是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我校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有以下四项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教育
1、              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校、处级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2、              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
3、              以岗前廉政谈话,人财物部门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校处两级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校、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4、              待教育部相关规定出台后,做好对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的专项清理,检查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二)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将2008年作为制度完善年,重点是在做细、做实、做具体上下功夫。(我校2007年底汇总上报的制度共102项)
1、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使制度更加系统、严谨、可行,彻底解决“无制度可用,有制度不用和制度不管用”的问题。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
2、完善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向院系延伸。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3、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如果不加强管理和监督,有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和单位也很可能成为案件多发地带。”
1、教育部即将对已巡视高校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情况,校纪委应协助党委做好接待工作;
2、继续实施招生、收费等“阳光工程”,深入开展高校招生监察,加大对高校自主招生、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
3、强化对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
4、加大教育 内部审计工作力度;
5、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
6、开展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7、深化校务(院务、处务)公开,编制公开目录,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使高校各项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8、加强对教职工岗位聘用和处级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证这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完成。
(四)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目前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
1、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
2、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乱招生、乱收费、乱发文凭等);
3、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件;
4、   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
5、   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